业与界趣◎太 虚业之意义,即行为造作义。业之杂染者曰有漏业,有烦恼漏故。然行为不都属有漏,如菩萨行亦曰净业,即无漏业。但今别名净业为行,此处之业且专指染业。业之大分,从所依法上讲,即一、身业,以依身造..
业与界趣
◎太 虚
业之意义,即行为造作义。业之杂染者曰有漏业,有烦恼漏故。然行为不都属有漏,如菩萨行亦曰净业,即无漏业。但今别名净业为行,此处之业且专指染业。
业之大分,从所依法上讲,即一、身业,以依身造成故;二、语业,以依言语造成故;三、意业,依意识造成故。身语意所起行为,就性质上辨别有三种。一、善业,现在将来自己他人皆有利故。二、不善业,于现在将来自己他人皆有害故。三、无记业,不能记其善恶故,如无意识动作等。
业能得果,因业受罪者谓之罪业,因业得福者谓之福业,能得色无色界天果报,常在定中者曰不动业。此业即指禅定修习,由此生于初禅天以上,寿命极长,曰不动业果。
界即指三界:一、欲界,二、色界,三、无色界。
一、欲界者,以有色身及五尘欲者,谓之欲界。
二、色界者,色有变义、碍义,合变碍二义,即可碍滞有变坏之物质是也。但尘欲已空,虽有色身常在定中。故在初禅天尚有眼耳身识,二禅天以上,即五识尽泯,只有定中意识,更无意识,更无尘欲。虽超欲界尚有色身,故云色界。此界有四重,即四禅天。虽同在色界天而高下悬异,故区为四重:(一)离生喜乐地即初禅天,有三重天。欲界天有忧愁、苦恼及欢喜、快乐与不苦不乐等,名之曰受。至初禅天,离欲界,生色界,忧愁、苦痛已无,只有欢喜快乐。然此尚不在定中,亦有言语行为,是为初禅天。(二)二禅天,有三重天,名曰定生喜乐地。以常在定中,更加喜乐故。(三)三禅天,有三重天,并喜亦泯之。凡有欢喜鼓舞之情,其乐尚浅,至极乐则喜亦无之,故曰离喜妙乐地。(四)四禅天,有九重天,喜与忧对,乐与苦对,至四禅并欢喜快乐皆无之,但是不可形容之平等受,是曰舍受,名曰舍念清净地。是四禅十八天名色界。
三、超出色界,是曰无色界,即纯精神界。平日以为离物质无法证明精神之存在,而在此界中则唯有精神也。二禅天以上,有后三识,无前五识,无色界中亦然,只有与定力相应之意识及七八识。以定力相应之业报浅深不同亦分四重:(一)空无边处,此天定心了唯虚空,佛典中曾言,在人中初得此定者,旁人仍见其人,而本人则并自身不知所在,但是无边虚空,此时其身仍在,及至报尽命终,由其定力得业果,即空无边处天。(二)识无边处,有空时仍有相对之空,此空仍是对境,至此定中即空亦泯,故曰识无边处。(三)无所有处,此天并所观无边心识亦泯之。(四)非想非非想处,识无边即想,无所有处即非想,此天既非有想亦非非想,故曰非想非非想。上明之无色界境,中国书上只老子始有此境,余书并无之。但印度外道每有此境,及至成阿罗汉果始能超出。
有情异生,由死转生,此有五种:
趣向一类之中故曰趣,(一)天趣,(二)人趣,(三)畜趣,(四)鬼趣,(五)狱趣。恒言讲六道,五趣较六道,只少阿修罗,以彼上通天趣下通鬼趣,故今不别立。三界二十八天,皆包于天趣之中,平常中国人之所谓天,只是欲界第二天,道家之天亦不过如是。二十五有中,人趣亦有四种。畜趣名不甚正,应曰傍生,即指人以外动物而言,然亦有动物非人眼所能见者,亦包其中。
鬼趣之鬼与常言之鬼不同,佛典认鬼亦为众生之一。众生者,五蕴众法所生义,只以业报不同,故人见则鬼不见,鬼见则人不见,其实鬼亦有色身。人碍鬼不碍,鬼碍人不碍,可同与人在一处而不互见。亦有一种鬼有小神通,亦可见人。不过与吾人所见不同,随吾人心象变现而为象。故依佛典,鬼亦众生之一趣。总之,鬼报与人不同,人见是水鬼见是火。平常人以为人死为鬼,鬼生为人,实为误解。其实鬼是罪业报生,故人死不必为鬼,人生不必由鬼,但可云人死转生为鬼,或鬼死转生为人耳。
佛典原语,并非地狱,只苦处之义。由罪业报生专受苦处,曰地狱趣。又依佛法说,人死未必为鬼,或有作鬼,或有生天,或作畜生,或为人,或为地狱,皆是转生,非死所成也。天死或转生为人,地狱死或转生为人,故鬼非人死所必成之物。佛典讲生死流转,而讲鬼者认鬼是本体,实是误解。鬼有化生亦有胎生,并非鬼套人壳即成为人,鬼套牛壳即成为牛。依上义可判别如下:
(一)罪业报生三恶趣(畜生、鬼、地狱);
(二)福业报生人及欲界天(有六天);
(三)不动业报生有色界无色界天。
佛法之三界五趣循业流转义,大略如此。
摘自《禅悟菩提》
更新于:15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