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观法师:楞伽阿跋多罗宝经义贯 卷第二 楞伽阿跋多罗宝经义贯卷第二宋天竺三藏求那跋陀罗译沙门释成观撰注一切佛语心品之二【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白佛言:世尊,世尊修多罗说:如来藏自性清净,转三十二相入于一切众生身..
成观法师:楞伽阿跋多罗宝经义贯 卷第二
楞伽阿跋多罗宝经义贯卷第二
宋天竺三藏求那跋陀罗译
沙门释成观撰注
一切佛语心品之二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白佛言:世尊,世尊修多罗说:如来藏自性清净,转三十二相入于一切众生身中;如大价宝,垢衣所缠;如来之藏常住不变,亦复如是。而阴界入垢衣所缠,贪欲、恚、痴、不实妄想尘劳所污,一切诸佛之所演说。云何世尊同外道说我,言有如来藏耶?世尊,外道亦说有常作者,离于求那,周遍不灭。世尊,彼说有我。】
【注释】
“如来藏”:“藏”者,宝藏也。以如来一切德性,具足藏于其中,故称如来藏。此如来藏非只如来有之,而是一切含识所共有,所以一切众生皆得作佛,即是由此。
“转三十二相,入于一切众生身中”:“转”,转变。此如来藏之性,本自清静,从本以来不与染法相应。诸佛证此,成就三十二种妙相,众生迷此,变作八万四千尘劳。然而众生的一切动转施为,其实仍全是诸佛果德,奈何日用而不知,所以说是“转三十二相,入于众生身中。”
“一切诸佛之所演说”:比喻中说:无价大宝,虽为破弊垢衣所缠,但宝体精光不坏;正如如来藏,虽为阴界入尘劳之所污染,而其清静本性实不曾亏损,这是诸佛究竟之指归,所以说是“一切诸佛之所演说”。
“云何世尊同外道说我,言有如来藏耶?”:“说我”,是说有我。这是说外道计五蕴中有神我,佛斥之为邪见。现在大慧提出说:身中之如来藏性,佛指是真我,而此真我,岂不是与外道邪计的神我一样了?因为佛说藏性常住,离自性相,周遍十方,体无生灭;而外道也说神我常住,离于所作,周遍诸趣,体亦无灭。这样看来,外道所计的神我,与佛所说的如来藏真实之我,有何差别?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白佛言:世尊,世尊”在“修多罗”中“说:如来藏”本来“自性清净”,然却“转”变其胜妙的“三十二相”,而“入于一切众生身中,如”同“大价”之“宝”,为“垢衣”之“所缠”裹;“如来之藏”本情清静,“常住不变”,如彼宝珠,“亦复如是”。然“而”却为五“阴”、十八“界”,十二“入”之“垢衣所缠”裹,为“贪欲”、瞋“恚”、愚“痴”等“不实妄想”而有之“尘劳所污”染。此为“一切诸佛之所”共开“演”阐“说”之无上理。然而,“云何”诸佛“世尊”却“同外道”一般,宣“说”有“我”,而“言有如来藏耶?世尊”,因为“外道亦说有”恒“常”不变之“作者”神我,离于“求那(功德)”,不依诸缘,自然而有,自在“周遍”十方而“不灭。世尊”,此为“彼”外道所“说有”神“我”之论,岂不与世尊所说之如来藏真我没有差别?
【诠论】
关于如来藏转三十二相入众生身中,有人或许会问:三十二相是修心成就之德相,怎么会入于众生身中?
回答是:此三十二相是依心体而有,不可能没有本性清静的心体,而能成就三十二相。现在本自清静的心体既已在众生身中,则万德相好,便随着心体而入于众生之身中。又,此心体若出缠,则能生净用;心体若在缠,则能生染用;染净虽殊,其为心体之用则一。若入于众生身中,则是转净用为染用,所以说“转”、“入”。故知,用可转,体则不可转。所以虽在烦恼身中,然其自性实在还是清净的,并不是说众生实有三十二相。如果说众生身中实有净用,不因修得,则成常见,过咎是非常大的。
【佛告大慧:我说如来藏,不同外道所说之我。大慧,有时说空、无相、无愿;如、实际、法性、法身、涅槃;离自性、不生不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如是等句,说如来藏已,如来应供等正觉,为断愚夫畏无我句,故说离妄想无所有境界如来藏门。大慧,未来、现在菩萨摩诃萨不应作我见计著。】
【义贯】
“佛告大慧:我”所说之“如来藏,不同”于“外道所说之”神“我。大慧”,除了说如来藏真我外,我“有时”亦“说空、无相、无愿;如、实际、法性、法身、涅槃;离自性、不生不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以“如是等”法“句”,来“说”明“如来藏”之性(因这些都是如来藏的异称),如是说“已,如来应供等正觉”又“为断”除“愚夫”怖“畏无我”之法“句”,是“故”我便“说”:有“离”一切“妄想”分别、“无所有境界”之“如来藏”真我“门”,而并非除了空、无我之外,便什么都没有了。是故,“大慧,未来、现在”诸“菩萨摩诃萨”,于如来藏“不应作”为神“我”之“见计著”。若著一丝我见,即非如来藏自性清净心。
【诠论】
在此,佛先答二我相滥的问题。佛意为:我说藏性为我的含意在于常、乐、我、净、无我真我之我,不同于外道我见、神我之我。因此,此二我,大不相同。接着佛说如来藏之种种异称:空、无相、无愿等。如来之意为:我说如来藏,你便以同于神我来问难,然而我有时也说空、无相等,你又作何解呢?
如来藏之所以有这么多异称,因为藏性与空、无相等,名称虽异,其体则本来是一,未曾有二。为什么呢?因为如来藏性本一,以无我故,故能随物而施设多名,名字虽多,不妨其体为一。因此,(一)、为执有者,以“空如来藏”,作空、无相、无愿之异名而说之。因为藏体清净故曰“空”;藏体本离一切法,故是“无相”;藏体在众生身中,自性本自具足,不假外求,所以称“无愿”为如来藏之异名。(二)、为执无者,则为其开示“不空如来藏”之性,而作“真如”、“实际”、“法性”、“法身”、“菩提”、“涅槃”等异名来代表如来藏。因为真如、涅槃于一切法恒常不变,所以不是空无一物。如是说,众生才不会误会,及不了如来藏真实之性。(三)、为执亦有亦无者,为令其了知如来藏之性,则晓之以“空而不空藏”,作离自性、不生灭之异名来表示如来藏之性,令离邪证真。以离自性则非有,不生灭则非无,如是则破其执“亦有亦无”之邪执;既不再执邪见,自然得见如来藏之真性。(四)、为执“非有非无”者,则以“非空、非不空藏”来开示如来藏之真性,而以本来寂静、自性涅槃的异名来表示如来藏之性。以本来寂静,故非“非有”;以自性涅槃,故非“非无”,如是则其邪执妄解法性之执即破,而可顿见如来藏之真性。这就是如来以种种异名来称如来藏之真义,因为众生迷执不同,对于法性各生种种谬执,各执一偏,误解法性,而藏性没有如是之偏,故此等诸人,以其偏见而不能见真。因此如来针对其谬解之处,晓以真理,如是便得弃妄见真。
再者,关于说如来藏为我的理由。因佛见众生有执四大假我为我者,有认妄想之神我为我者,佛为破其迷执,便为之开示说无我:亦即,四大之中实无我,神我亦为自妄想生。奈何愚夫一闻说无我,便生恐怖,觉无着落,故佛告之曰,并非全无有,众生身中实有如来藏佛性真我,是故莫执四大假我,及妄想之神我。汝等若欲证此如来藏佛性真我,但空妄想及诸境界,便可疾速证入。因为空、无相等,乃是入如来藏之门;因此若能真修空、无相等,即离妄想,妄我既除,即证如来藏真我矣。然而“藏性真我”,亦是为畏惧无我者言之,其实“真我”是毫无我相的,因此才是如来藏清净心,因此佛最后勉诸菩萨,毋同外道著我见计执。
【譬如陶家,于一泥聚,以人工、水、木、轮、绳方便,作种种器。如来亦复如是,于法无我,离一切妄想相,以种种智慧、善巧方便,或说如来藏,或说无我,以是因缘故说如来藏,不同外道所说之我,是名说如来藏。开引计我诸外道故,说如来藏,令离不实我见妄想,入三解脱门境界,希望疾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故如来应供等正觉,作如是说如来之藏;若不如是,则同外道。是故大慧,为离外道见故,当依无我如来之藏。】
【注释】
“陶家”:即陶师,比喻如来。
“一泥聚”:比喻法无我之真理。“泥聚”,泥团。
“人工、水、木、轮、绳方便”:比喻智慧方便。
“作种种器”:即作出种种不同之器。比喻如来藏之种种异名。
“若不如是,则同外道”:若但说有如来藏,而不说藏性体空、无相等,以破神我之邪执,则同于外道之说。
【义贯】
“譬如”制“陶”器之专“家”(陶师),“于一泥聚”之材料,施“以人工、水、木、轮、绳”等“方便”,而“作”出“种种器”皿。诸佛“如来亦复如是,于”一切“法无我”之极理,及远“离一切妄想”分别“相”之境界,“以种种智慧、善巧方便”晓喻众生如是之甚深实相境界。有时“或”巧“说”此实相境界名为“如来藏,或”巧“说”此名为“无我”、无相等等名义,以为显示,如彼陶师,以一团泥作成种种器,都是有用的,功不唐捐。“以是因缘故”,佛“说如来藏”,是故如来藏“不同”于“外道所说之”神“我,是名”佛所“说”之“如来藏”。为“开”示“引”导“计”有神“我”之“诸外道故”,佛“说如来藏”真我以破邪计,“令”其“离”于虚妄“不实”神“我”邪“见”之“妄想”,而得“入”于空、无相、无愿之“三解脱门境界”,进而有“希望”速“疾”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以“是”义“故,如来应供等正觉,作如是说”:有真我“如来之藏”。然而如来“若”但说有如来藏真我,而“不”说空、无相等为藏体之性,以破其神我之邪执,“如是,则同”于“外道”之说。“是故大慧,为离”一切“外道”邪“见故”,汝等应“当依”于“无我”相之“如来之藏”。
【诠论】
本段主要在以譬喻表示说:法无我之理本只有一个,而如来随机成器,用来解释前面所说:藏性有种种异名,而其体实在还是一个。陶家比喻如来;泥聚,比喻“法无我”之理;人工、水、木等,比喻如来之智慧方便;种种器,比喻为如来所说之如来藏性及其众名。泥团只是一个,因为泥团无我相,(没有自相),所以任凭陶家依种种因缘,以种种方便,加以塑造,而成种种器。然而这些器,虽有种种相、种种形、有种种用,且各个不同,但亦了无自性,终归是一泥团。这就表示,无我理是一个,因为“法无我理”是没有自相的,所以任凭佛如来,依种种因缘,随种种根器,以种种智慧方便,加以塑造施作,因此而得种种名,而凡此诸名,亦无自相,其体终归是藏性。
再者,前面一节说空、无相、无愿,乃至自性涅槃,而现在则说“无我如来之藏”,名称虽然不同,但其无我体还是同一个。因此这是不同于外道所执之神我,佛特名此为如来藏。
复次,佛表示,如来之所以说如来藏的原因,主在开引执我之外道,欲令其离著,入三解脱门,疾成正觉。这有三层意义:一、表示(印证前说)阐提亦当成佛。二、诸佛以大悲故,不舍一众生。三、表示邪见之可怕。因为若离邪见,即可顿入三解脱门,乃至速成菩提正觉。然而凡夫由于自心妄想执著之邪见所覆,故自障自性解脱,乃至菩提,因此去除邪执为修道之急务。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人相续阴,缘与微尘,胜自在作,心量妄想。】
【注释】
“人相续阴”:“人”,即人之相。“相续阴”,相续之五阴。
“缘与微尘,胜自在作”:承上句谓,各种外道于人相所现相似而相续之五阴,各自邪计为种种能作之作者所作而成的,如计为种种邪“缘”、“微尘”、“胜”性或大“自在”天等所“作”。
“心量妄想”:凡此皆是自心现量之妄想分别。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凡夫及外道所执之“人”相,及见实有“相续”之五“阴”相,并计此等皆为种种邪因所造,或计种种邪“缘与微尘”所作,乃至计为“胜”性或大“自在”天等所“作”而成。凡此但由自“心”现“量”之“妄想”分别而有,了无实体。
【诠论】
这一首偈所颂为:凡外之我见,唯妄无体。凡夫的我见是执五蕴相续之体;外道的我见是计执微尘、胜性、自在天、神我等邪因缘。而此二种妄见,皆是自心现量,妄想分别而有。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观未来众生,复请世尊:惟愿为说修行无间,如诸菩萨摩诃萨修行者大方便。】
【注释】
“观未来众生,复请世尊”:是以神力观察未来世一切众生,而预知未来亦有顿入者,故再请问世尊修行之大方便。
“修行无间”:“无间”,为于理与行纯一无杂,无有间隙、间隔,融通一气,无有间断,直趋菩提之行,称为修行无间。
“大方便”:依行渐证,称为小方便;一门顿超直入,称为大方便。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以其神力,普“观未来众生”,而悬知未来有顿入者,故“复请世尊”:“惟愿”世尊“为”我“说修行”者如何得入于理与行纯一“无”有间隙、间隔、间杂,融通一气,无有间断,直趋菩提之行,有“如诸菩萨摩诃萨修行者”所行之“大方便”法门。
【诠论】
第一卷所说,主要在显果德,从这节以下在依真起行,以证前所说之果德。前面阐明五法、三性、八识、二无我,所显之如如、正智、圆成实性、真识、藏性等,名字虽不一样,但都是佛的果德。所以大慧在本卷一开始,便特地问说:如来藏转三十二相入众生身中,即在表示因含果德。然而果德虽显,非行莫成,而行无方便则不得进,所以特为来世之顿机,请问无间之大方便。
此地有个问题:既然前面说唯心识观、圣智三相、人法无我,也都是行,为什么至此又再说行呢?道理是这样:本经直指一心,此一心随染净缘有世出世法。如果随逐无明、业、爱等染缘,那么如如、正智便成为相、名、妄想,为世间之实我实法,故沦落生死。若达缘生无性之净缘,那么相、名、妄想便成为如如、正智,为出世间之无我无法,故证大涅槃。此则染净本唯一心,更无别法。所以前面说行,主要在令当机顿见一切诸法,纵缘无性,而顿悟无生之旨,会归一心究竟之极处。然而,前面所说的行,主要在明心,目的为显理;现在所说之行,则在于因机设行,目的在证真。所以有差别。
【佛告大慧:菩萨摩诃萨成就四法,得修行者大方便。云何为四?谓善分别自心现,观外性非性,离生住灭见,得自觉圣智善乐,是名菩萨摩诃萨成就四法,得修行者大方便。】
【义贯】
“佛告大慧:菩萨摩诃萨”若“成就四”种“法”,便可“得修行者”之“大方便。云何为”此“四”种法?“谓”一、“善”观察“分别”一切法唯“自心”所“现”;二、善“观”察了知一切“外”法之“性非”有实自“性”;三、远“离”一切“生、住、灭见”,契入无生;四、专求而“得”内心自证“自觉圣智”大“善”之“乐。是名”为“菩萨摩诃萨成就四”种“法”,而“得修行者”之无上“大方便”。
【诠论】
此处说菩萨摩诃萨成就四法,得修行者之大方便。因为唯心行法,非上根圆智,莫能任持,故只说菩萨摩诃萨。魏译在此节经文后加一句:“而得名为大如实修行者”。
【云何菩萨摩诃萨善分别自心现?谓如是观三界:唯心分齐,离我我所、无动摇、离去来,无始虚伪习气所熏,三界种种色行系缚,身财建立妄想随入现,是名菩萨摩诃萨善分别自心现。】
【注释】
“唯心分齐”:“分齐”,差别之义。此谓,了知三界唯是一心之所造作,而有差别之相。
“离我我所”:而三界实离于我与我所有。“离”,非之义。亦即,三界非我、亦非我所有。
“无动摇、离去来”:“离”,亦是无之义。动摇、来去,即是生灭之义。亦即:三界实无动摇、来去等生灭之相,本自无生,唯心所现。
“三界种种色、行系缚”:“色”,五蕴之色身。“行”,心行。谓由于无始来的妄想熏习,所以本来清净心,为三界种种五蕴之色身与心行之所系缚。亦即前所谓之“阴界入垢衣所缠”。
“身财建立妄想随入现”:“身”,正报。“财”,依报。谓因有五阴,所以有正报与依报的建立成就。然如是诸法皆是依自心妄想分别,随其心所入之境界而显现。所谓心生法生之义是也。
【义贯】
“云何”名为“菩萨摩诃萨善”观察“分别”一切法唯“自心”所“现”?“谓”菩萨应以正智“如是观”察“三界”:知三界“唯”是一“心”所造作而有种种“分齐”差别之相,而其本则为一相。后应观三界实“离”于“我”相及“我所”有之相,非我,亦非我所有;更“无”有“动摇”,亦“离”于“去来”等生灭之相;但由于自心从“无始”世来,为“虚伪”不实之妄想“习气所熏”染,致令本来清净之心,而为“三界种种”五蕴之“色”身与心“行”之所“系缚”;因有五阴,所以有正报之“身”、与依报之器世间“财”物之“建立”成就;然而如是诸法,皆是依自心“妄想”分别,“随”其心所“入”之境界而显“现。是名”为“菩萨摩诃萨善”观察“分别”了知一切法唯“自心”妄想所“现”。故知三界本空。
【云何菩萨摩诃萨善观外性非性?谓焰梦等一切性,无始虚伪妄想习因,观一切性自性,菩萨摩诃萨作如是善观外性非性,是名菩萨摩诃萨善观外性非性。】
【注释】
“谓焰梦等一切性,无始虚伪妄想习因”:“焰”,阳焰。谓如阳焰、梦境等一切法之性,皆唯心所现,而以无始来之虚伪妄想习气为其生因,而有妄相生起。
“观一切性自性”:谓以如是正智观一切法之自性,皆如幻假有。
【义贯】
“云何”为“菩萨摩诃萨善观”一切“外”法之“性非”有自“性?谓”正如阳“焰”与“梦”境“等,一切”法之“性”亦复如是,唯心所现,本无外法之性;而以“无始”来之“虚伪妄想习”气为其生“因”,而妄有幻想生起;以如是正智“观一切”法“性”之“自性”,如幻假有。“菩萨摩诃萨”若“作如是”之“善观”察一切“外”法之“性非”有自“性”,乃依自心妄想所现,如幻而生,是“名”为“菩萨摩诃萨善观”察一切“外性非”有自“性”。
【云何菩萨摩诃萨善离生住灭见?谓如幻梦一切性,自他俱性不生,随入自心分齐,故见外性非性,见识不生,及缘不积聚,见妄想缘生;于三界内外一切法不可得。见离自性,生见悉灭。知如幻等诸法自性,得无生法忍;得无生法忍已,离生住灭见,是名菩萨摩诃萨善分别离生住灭见。】
【注释】
“生住灭见”:即见法有生灭。
“谓如幻梦一切性”:谓观如幻如梦等为一切法之性。
“自他俱性不生”:“自”,自相。“他”,他相。“俱”,共相。谓一切法之自相、他相、共相,其自性皆本不生。
“随入自心分齐”:“分齐”:差别。以随顺无明而入于自心妄想,故现有差别之相。
“见识不生”:见诸识实不曾生起。
“及缘不积聚”:“积聚”:和合之义。谓:并见众缘亦实不积聚和合。
“见妄想缘生于三界”:照见由于自心妄想之因缘,而于三界内轮回受生。
“内外一切法不可得”:“内”,根身;“外”,世界。谓内心外境一切诸法皆不可得。
“见离自性,生见悉灭”:以见一切法皆无自性,故一切生见顿时皆悉寂灭,而见无生。
“知如幻等诸法自性,得无生法忍”:以见法无生,而了知如幻如焰等诸法之自性,即时证得无生法忍。
【义贯】
“云何”为“菩萨摩诃萨善”观察而“离”于一切法有“生、住、灭”相之“见?谓”观“如幻”、如“梦”等为“一切”法之“性”;以一切法之“自”相、“他”相、及自他共“俱”之相(共相)其自“性”皆本“不生”;然以众生“随”顺无明而“入”于自心妄想之所现量,而有“分齐”差别之相。“故”菩萨于外则“见”一切“外”法之“性非”有自“性”,故知法不从外生(不他生);于内则“见”诸“识不”曾“生”起,故知法不从内生(不自生);“及”从内外合观,则见众“缘”亦“不”会“积聚”和合,故知法亦不从内外共生(不从缘生);菩萨作如是观已,则彻“见”一切法皆由于自心“妄想”之因“缘”而“生”起,故知亦非无因生,是故“于三界”之“内”心、“外”境“一切”诸“法”皆“不可得”,以“见”一切法皆“离”于“自性”,如是见已,一切“生”相之“见”便顿时“悉”皆寂“灭”。以如是见诸法实无生,故了“知如幻”、如阳焰“等”实为“诸法”之“自性”;如是了知已,即时证“得无生法忍。得无生法忍已”,即“离”于一切法有“生、住、灭”相之“见;是名”为“菩萨摩诃萨善”观察“分别”而“离”于“生住灭”之虚妄“见”。
【云何菩萨摩诃萨得自觉圣智善乐?谓得无生法忍,住第八菩萨地,得离心意意识、五法、自性、二无我相,得意生身。】
【义贯】
“云何”为“菩萨摩诃萨”证“得自觉圣智”至“善”之“乐”的行相?“谓”于证“得无生法忍”已,即“住”于“第八菩萨”不动“地”,而“得离”于“心、意、意识”(八识)、“五法”、三“自性”、及人法“二”种“无我”等幻“相”,而证“得意生身”。
【诠论】
在第八地以前,未离生住灭见,因此尚属生灭之境界;住第八地后,五法、三自性、八识、二无我,一切俱离,而得无生法忍,入于不生不灭之境界。因为已离于藏识,意识不生,故能随意现身,所以称为意生身。
【世尊,意生身者,何因缘?
佛告大慧:意生身者,譬如意去,迅疾无碍,故名意生。譬如意去,石壁无碍,于彼异方无量由延,因先所见,忆念不忘,自心流注不绝,于身无障碍生。
大慧,如是意生身,得一时俱;菩萨摩诃萨意生身,如幻三昧力、自在神通,妙相庄严,圣种类身一时俱生。犹如意生,无有障碍,随所忆念本愿境界,为成就众生,得自觉圣智善乐。】
【注释】
“譬如意去,石壁无碍”:譬如心意之来去,石壁亦无能障碍。
“于彼异方无量由延”:“异方”,他方。“由延”,由旬。谓又如于他方无量由旬外之地。
“因先所见”:“先”,先前。
“自心流注不绝,于身无障碍生”:其所忆念者,于其心中流注不绝,而与其身并不相妨碍,随意遍能到达其所忆念之处。菩萨之意生身,亦复如是,随意遍到。
“一时俱”:即一时顿俱,非渐次俱足。
“如幻三昧力、自在神通”:此二者为能生意生身之功德道力,亦即意生身之“意”。
“妙相庄严,圣种类身”:以种种妙相而为庄严之圣种类之身。此为如意所生之妙身,亦即意生身之“身”。
“一时俱生”:一时俱足生起。
【义贯】
大慧菩萨问:“世尊,意生身者”,以“何因缘”而得其名?
“佛告大慧:意生身者,譬如”心“意”之来“去”,如念即至,“迅疾无碍”,是“故名”为“意生”身;又“譬如”心“意”之来“去,石壁”亦“无”能为“碍”。又譬如有人“于彼异”地他“方,无量由延”(由旬)外之地,“因先”前“所”曾“见”,而“忆念不忘”。如是,其意所念者,于其“自心”之中“流注不绝”,然“于”其“身”并“无”有“障碍”产“生”,身在此,而意在彼,其意念何处,便仿如置身其中,随意自在能到。(菩萨之意生身,亦复如是,随意、迅疾、遍到,无有障碍,其意所到,其身便生。)
“大慧,如是”之“意生身”,一切功德,“得一时”顿“俱”,非渐次生起。“菩萨摩诃萨”得“意生身”时,其“如幻三昧力”,及“自在神通”等能生之意,及以种种“妙相”而为“庄严”之“圣种类”之净妙“身”等所生之身,皆“一时俱”足“生”起。“犹如”心“意”之“生”起,身体或山河一切“无有”能“障碍”者,菩萨意生身之来去十方世界亦复如是,“随”其心“所忆念”其“本愿”所在“境界”之处,“为成就众生”故,便能随意即到。是为菩萨摩诃萨证“得自觉圣智”至“善”之“乐”的行相。
【诠论】
意生身是因为有三种涵养,所以才取“意生”为譬喻:一、迅疾;二、无碍;三、遍到。这是说菩萨得如幻三昧后,现身摄度众生,也有此三种功能,所以取以为名。凡夫意到而身不能到,身意俱到,只有圣人才能。
【如是菩萨摩诃萨得无生法忍,住第八菩萨地,转舍心意意识、五法、自性、二无我相身,及得意生身,得自觉圣智善乐。是名菩萨摩诃萨成就四法,得修行者大方便;当如是学。】
【注释】
“转舍心意意识、五法、自性、二无我相身”:“转”,展转,迅疾之义。谓于转眼之间,便舍离心意意识、无法、三自性、二无我相所成之身。
【义贯】
“如是菩萨摩诃萨”于“得无生法忍”后,即入“住”于“第八菩萨”之不动“地”。于“转”瞬之间,便“舍”离由八识(“心意意识”)、“五法”、三“自性”、及“二无我相”所成之“身”,因而“得自觉圣智”至“善”妙“乐”境界;“是名”为“菩萨摩诃萨成就四”种“法”门,而“得修行者”之无上“大方便”;如是便得从因至果,起用化他,故汝等“当如是”修“学”。
【诠论】
本章说,菩萨若依此四法门修行,即是从因至果,一门直入,层层增进,而至起用化他,实为无上之大方便。
再者,关于意生身,《华严经》所言,与此经稍有不同。《华严》的第九地善慧地,现十界身,说法度生,庄严佛土,承事诸佛,作大佛事,就是此经所说的得意生身,起用化他。而本经是第八不动地即得,华严因说次第段证,所以要到第九地;其次第为:先在第八地断俱生我执,证平等真如,得无生忍,二行相行,悉不现前,味著三昧之乐,由诸佛七次劝请,方能舍三昧乐,得无功用行,发愿度生,所以现无量身,遍至法界,如意自在,故称意生身,所以其意生身是在九地才得,因为九地才起作用。而本经是以顿机而言,但一念不生,离心意意识,便顿证无生,一时俱获意生身;而不是说次第段证才至八地,渐次证得无生、如幻三昧及意生身。所以本经后面说:“得诸法正性者,不从一地至于一地”的原因,也就是这个道理。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复请世尊:惟愿为说一切诸法缘因之相。以觉缘因相故,我及诸菩萨离一切性,有、无妄见,无妄想见渐次、俱生。】
【注释】
“缘因之相”:即一切法生起之缘与因之相状。亲因为因,疏因称缘;又内为因,外为缘;又,主因为因,助因为缘。
“以觉缘因相故”:“以”,由于。“觉”,觉了。由于觉了缘与因之相状。
“我及诸菩萨离一切性有、无妄见”:如是我及诸菩萨,便得远离执一切法之性为有、为无之妄见。
“无妄想见渐次、俱生”:便不会再有自心妄想所见之诸法为渐次生,或一时顿生之过。“俱生”,即一时俱生起,亦即顿生。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复请”问“世尊”道:“惟愿”世尊“为”我“说一切诸法”生起之“缘”与“因之相”状。“以觉”了“缘”与“因”之真实“相”状“故,我及诸菩萨”便得远“离”计执“一切”法之“性”为“有”、或为“无”等虚“妄见”,并使吾等“无”犯自心“妄想”分别所“见”之一切法为“渐次”生起、或一时“俱生”(顿生)等过咎。
【佛告大慧:一切法二种缘相,谓外及内。外缘者,谓泥团、柱、轮、绳、水、木、人工诸方便缘,有瓶生。如泥、缾、缕、叠;草、席;种、芽;酪、酥等方便缘生,亦复如是,是名外缘,前后转生。】
【注释】
“一切法二种缘相”:一切诸法有二种缘积集之相。
“如泥、缾、缕、叠;草、席;种、芽、酪、酥等方便缘生”:“缾”,即瓶。正如由泥成瓶一样,由缕得叠,由草得席,由种成芽、由酪成酥等,皆由方便之众缘和合而生。
“前后转生”:前因后果,展转生起。
【义贯】
“佛告大慧:一切”诸“法”有“二种缘”积集之“相,谓外”缘“及内”缘。“外”法因“缘”积集之相“者,谓”以“泥团”为亲因,以“柱、轮、绳、水、木、人工”等“诸方便”为助“缘”和合,而“有瓶”产“生”。正“如”由“泥”成“缾”之由众缘和合而生,同样的,由“缕”成“叠”,由“草”成“席”,由“种”得“芽”,由“酪”得“酥”等,皆由“方便”之众“缘”和合而“生,亦复如是,是名”为“外”法因“缘,前”因“后”果,展“转生”起。
【云何内缘?谓无明、爱、业等法得缘名。从彼生阴界入法,得缘所起名。彼无差别,而愚夫妄想,是名内缘法。】
【注释】
“从彼生阴界入法”:从彼无明、爱、业等内缘法而生阴界入诸法。
“得缘所起名”:此阴界入诸法,因为是从内缘法所生起,故得称为缘所起之名。
“彼无差别”:彼等能起之内缘法,与所起之缘所起法,其自性实无差别。
【义贯】
“云何”名为“内”法“缘?谓无明、爱、业等”这些“法,得”称为内法“缘”之“名”,以“从彼”无明爱业等内缘法,而能“生”起五“阴”、十八“界”、十二“入”等诸“法”。故此阴界入法便“得缘所起”法之“名”,以其为由内缘法所生起之故。而“彼”等能起之内缘法,与所起之缘所起法,其自行实“无差别”,然“而愚”痴凡“夫妄想”分别,即见有差等,“是名”为“内缘法”。
【大慧,彼因者有六种。谓当有因、相续因、相因、作因、显示因、待因。当有因者,作因已,内外法生。】
【注释】
“彼因者有六种”:“彼因”指前面所提的“一切诸法缘因之相”中的“因”;佛在上面解释过“缘”,现在则开始解释“因”。有六种是指内外法各有六种因。
“显示因”:唐译作“显了因”,魏译作“了因”。
“待因”:即观待因。唐译作“观待因”,魏译作“相待因”。
“当有因者,作因已,内外法生”:谓现在之心生起之后,便作为一切法之生因,于是便能招感当来之果,而令内根身、外器界,一切苦乐、染净诸法皆得生起,因此当有因也叫做亲因缘。
【义贯】
“大慧,彼”缘因相中之“因者”,共“有六种”,所“谓”一、“当有因”,二、“相续因”,三、“相因”,四、“作因”,五、“显示因”,六、观“待因”。所谓“当有因者”,谓现在之心生起后,而“作”为一切法之生“因已”,便能招感当来之果,而令“内”根身与“外”器界,一切苦乐染净诸“法”得以“生”起(故此当有因亦名亲因缘)。
【相续因者,作攀缘已,内外法生,阴种子等。】
【注释】
“作攀缘已,内外法生”:现行心起念,作种种攀缘内外根尘之事,如是攀缘已,又再熏成种子,存于本识,因而令一切内外法不断生起。
“阴种子等”:因为本识中含有五因之种子等,故能相续成为生法之因,故称为相续因。相续因又称所缘缘,因为外尘为识所缘,因而熏本识成种,然后又成为识所攀缘之对象,更生新识,所以是所缘缘。
【义贯】
第二,所谓“相续因者”,是指现行心起念,而“作”种种“攀缘”内外根尘之事“已”,又再熏成新种,存于本识,因而能令一切“内外法”相续不断的“生”起,因为本识中含有五“阴”之“种子等”,故能相续成为生法之因,故称为相续因。(又称为所缘缘。)
【诠论】
简言之,“相续因”就是:本识中的旧种令心起念攀缘内外根尘,攀缘后,又熏成新种存于本识;此新种随又令心起念攀缘,如是相续不断,故称相续因。
【相因者,作无间相,相续生。】
【注释】
“作无间相”:谓能作为心中所想物之相,令无间断。
“相续生”:且令此相,一类相续,不断地生起,故称为相因,亦称等无间缘。
【义贯】
第三,所谓“相因者”,是能“作”为心中所想,且“无”有“间”断之物“相”,并令此物相,一类“相续”不断地“生”起。故称相因。(又称为等无间缘。)
【诠论】
此处所称的“相”,是指心中欲成之相,譬如想要以泥作瓶,心中便先有了这瓶之相,这心中的瓶相,便成为相因,以能成为物相之因,所以称为相因。“作无间相”是指心中只缘所想的那个瓶相,令之一类相续,更不再攀缘香炉、水壶等其它相,所以称为无间相。同样的,心中起念欲造善造恶时,心中即先有某善事或恶事之相,而此善恶事之所以得成,就是因为心中自起念后,心所攀缘者,都是自心中这个善恶事之相,更不缘其它相,且令此善恶事之相,一类相续不断,一直到此心中之相付之实现为止。心中所起之念,能作一切物相之因,故称为相因。
【作因者,作增上事,如转轮王。】
【注释】
“作增上事”:因念念增胜,故能作为一切增上事之胜因。
“如转轮王”:有如转轮王,因其威势,故能成为一切增上事之胜因,胜缘。亦即:有力的助手。
【义贯】
第四,所谓“作因者”,是指心中之念,念念增胜,故能“作”为一切“增上事”之胜因,有“如转轮王”一样,因其威势,故令一切增上事易得成办,所以又称增上缘。
【诠论】
人的欲念是无穷的,起念之后,常常会令之越来越强,这就称为“增上”,例如起念造善,会念念增盛,务求大果:得到好境遇,会想要更好;多了,会想要更多。同样,造恶也是一样,恶念会越来越增胜,也就是越来越恶。例如偷盗,先起念盗一万元,后便念念转盛,越多越好,乃至盗十万、百万。这种心中念念转盛的作用,便叫作“作因”,能令好事更好,恶事更恶,其势力很大,令人不可过抑,所以比如转轮王。
【显示因者,妄想事生已,相现作所作,如灯照色等。】
【注释】
“妄想事生已,相现作所作”:心中所妄想之事,既已生起,则于此诸事之相上,现见有能作之因与所作之果,且分明见之,一丝不谬。亦即于自所妄想事相上,后计有能所,妄上加妄。
“如灯照色等”:其所见之分明,有如以灯照色之所现,等无有异。
【义贯】
第五,所谓“显示因者”,谓自心所“妄想”之“事”既已“生”起“已”,则于此诸事于心中所现之妄想“相”之中,“现见”其有能“作”与“所作”之相,且令其所见分明不谬,有“如”以“灯照色”之所见一样分明,“等”无有异。(这种能令自心妄想事,显现出能所的作用者,称为显示因。)
【诠论】
显示因的作用,主要就是在它能显现出能作与所作。譬如想读书求官位,此念起后便于此事之相上,分明见有能作与所作。所谓能作与所作,就是:能作之因——我为“能作”这件事、那件事之因;及所作之果——此事、彼事为我“所作”之果等;也就是说整个事件的因果、方法、目的等,若于这一切心中所现的相中,都能一一分明见了,如以灯照色之所见,心行中的这种作用,便叫做显示因。
【待因者,灭时,作相续断,不妄想性生。】
【注释】
“待因”:相待因,即妄与不妄相待之义。
“灭时,作相续断,不妄想性生”:“灭”:指境灭之时。“作相续”,有作之相续心。谓,于境灭之时,有作之相续心便中断,于是妄想性便暂得停止,妄想性一停止,不妄想性便得立刻生起,因为妄与不妄是相待的:妄灭时,不妄便生,反之亦然。因为妄灭时,不妄性便生起,所以不管再坏的人,都有良心发现的刹那;再糊涂的人,也有理智清明的时候;他们良心发现,或理智清明时,也就是妄灭之时,不妄生起的结果。再举一例,人于清晨,常会有所为“半夜扪心”之效果,儒家所谓“平明之气”,就是因为那时诸妄境皆暂息灭,所以不妄之心得以暂时生起。此道理于修行人之帮助,便是如何将此刹那暂起之不妄性,予以延续、延长,乃至如何令妄想性不再生起。
【义贯】
第六,所谓相“待因者”,是指于境“灭”之时,有“作”之“相续”心便暂时中“断”,如是,妄想性便暂时灭去,同时,心中的无作“不妄想性”便得暂时“生”起。因为不妄之生,有待妄想性之灭,(若妄想性不灭,不妄想性便不得生起)这种作用,就叫作待因。
【大慧,彼自妄想相愚夫,不渐次生,不俱生;所以者何?若复俱生者,作所作无分别,不得因相故。若渐次生者,不得相我故,渐次生不生;如不生子,无父名。】
【注释】
“彼自妄想相愚夫”:“彼”,指上面所说的六因二缘所生之诸法。此谓彼等诸法,皆是自心妄想所生之相,乃为愚夫所见。
“不渐次生,不俱生”:是故不可说是渐次生,亦不可说是一时顿生。
“若复俱生者,作所作无分别”:若是顿生,则能作之因,与所作之果,就无法分别了;因为顿生,所以因与果,先后次序便没有了,但事情总一定有个前因后果,不会前因后果都一样,所以顿生是不成立的,只是愚人自心妄想。
“不得因相故”:“因相”,生因之相。由于因与果一时顿现,所以实在无法得其生因之相。
“若渐次生者,不得相我故”:若是渐次生的话,则不能得其果相之我体。“我”,是我体,亦即是自体、本体。因为一切都在渐次演变之中,所以一切皆尚未有决定,亦即,一切都还在因中,因中必不能见果,故必无果可得,既未达果相,怎能说有生?所以说渐次生亦不得成立,只是愚夫妄想见。
“渐次生不生”:因此,渐次生实不能生诸法,以如是则诸法皆不能有最后决定之体相,果不可得。
“如不生子,无父名”:若不能得果相,则不能说有生,如不生育子女,则无父名之可言。
【义贯】
“大慧,彼”六因二缘所生之诸法,皆是“自”心“妄想”所生之“相”,实为“愚夫”所见,是故,“不”可说是“渐次生”起,亦“不”可说是一时“俱生。所以者何?若复聚生者”,则能“作”之因与“所作”之果,即“无”法“分别”,因为一切既然一时顿起,则没有因果、先后之分,如是则“不得”其生“因”之“相”,(若因相不可得,怎可说有果相可得,若因相、果相俱不可得,怎能说有一时顿生?)是“故”顿生不得成立。反之,“若”说诸法是依此六因二缘“渐次生”起“者”,则“不”能“得”其果“相”自“我”之体,(因一切都在渐次演变之中,尚未有决定之果体之相可得)“故渐次生”之理实“不”能“生”一切诸法,以果相永远不可得故。譬“如”若“不”曾“生”育“子”女,则“无父名”之可言,也是一样的道理。
【诠论】
本段经文为斥外道邪执之顿生与渐次生,以显示诸法本从正因缘而生。由于外道不了一切诸法的生生灭灭,都是如来藏之随缘变现,因此就计作是神我一时流出,不分因果、先后,称之为俱生。又,所谓造物主之说,亦属此顿生之类。至于执二十五冥谛,钩锁连环,生成诸法,则是渐生之见。佛在前答大慧六因二缘,就是要阐明:一切和合诸法生起的方式,不是靠神我,或冥谛等,而是依此六因二缘,这是一切法生起的正因缘。本段则更进一步表明:即依此六因二缘之正因缘所生之法,也是愚夫自起妄想所见之相;分别则有,智者观之,以因缘无性,本自不生,更非外道所执之渐次生或俱生——既然是无生,还有什么顿、渐?凡此但是愚夫妄想。
【大慧,渐次生,相续方便,不然;但妄想耳。因、攀缘、次第、增上缘等,生所生故。大慧,渐次生不生,妄想自性计著相故,渐次、俱不生,自心现受用故,自相共相,外性非性。
大慧,渐次、俱不生,除自心现不觉妄想故相生,是故因缘作事方便相,当离渐次、俱见。】
【注释】
“渐次生相续方便,不然”:执渐次生之说者,即是以诸邪缘相续为方便,而能生一切法;是说不然。
“因、攀缘、次第、增上缘等”:“因”,即亲因缘。“攀缘”,所缘缘。“次第”,次第缘等六缘。
“生所生”:其实一切法皆以此四缘或六缘相续相系,故有所生之诸法。此为正说。
“渐次生不生”:渐次生其体本不生。
“渐次、俱不生,自心现受用故,自相共相”:渐次生与一时顿生皆实不生,以一切依正等法皆唯自心所现而为受用故,其法皆不出自心所计之自相与共相。
“外性非性”:既是唯心所现,则显一切外性非有自性。
“除自心现,不觉妄想故相生”:除了愚夫因自心所现,不自觉知而生妄想之故,因而见有诸相生起外,其实并无有一法而有实自体相可得。
“是故因缘作事方便相,当离渐次俱见”:是故了知一切诸法但是因缘所作生灭事,方便和合虚妄之相,如是了知后,当远离渐次生与一时俱生之妄见。
【义贯】
“大慧”,执“渐次生”之说者,即系计诸冥谛等邪因缘“相续”为“方便”,能生一切法;是说“不然”,此“但”愚夫“妄想”分别而见有生“耳”。是故邪缘实不生一切诸法。亲“因”缘、“攀缘”(所缘缘)、“次第”缘、与“增上缘等”六种缘为正缘,以此六种正缘为能“生”,而此六者相续相系故有“所生”之诸法,“故”诸法非由邪缘生。然而于此四缘(或六因二缘)中,求其生相亦皆不可得,故此四缘亦是妄计,是故邪正因缘皆不生。是故,“大慧,渐次生”其体本“不生”,但以凡夫“妄想”而于诸法之“自性,计著”其为有生灭“相故”,妄见有生,而实有生。“渐次”生与一时“俱”生皆实“不生”,以一切依正之法皆唯“自心”所“现”而为“受用故”,其法则不出于自心所妄计之“自相”与“共相”,以是唯心所现,是故一切“外性非”有自“性”,心外无法,纵有假相,而无实体,如虚空华。故总结而言,“大慧,渐次”生与一时“俱”生本皆“不生,除”了愚夫因“自心”所“现、不”自“觉”知,而生“妄想故”见有诸“相生”起外,其实无有一法而有实自体相可得。“是故”了知一切诸法但是“因缘”所“作”生灭“事”之“方便”和合虚妄之“相”;如是了知已,故“当离”于“渐次”生与一时“俱”生之妄“见”。
【诠论】
大慧在前问因缘相,佛答六因二缘,意在明示诸法缘会而生,缘离则灭。生灭唯缘聚散所现之相,性本无生无灭,即所谓“无性缘生、缘生无性”,这是佛所说的正因缘之义。所以佛一代时教中,以因缘为宗者,就是指此因缘。然而外道不达此理,因而执有、无、神我、微尘等为因缘,而妄立顿生与渐生之法,混滥如来缘起正说,所以佛逐段破斥其说之谬,最后,更于正因缘生法中,指示其中不生的道理,意在令法众顿达生而无生的甚深理。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一切都无生,亦无因缘灭,于彼生灭中,而起因缘想。非遮灭复生,相续因缘起,
唯为断凡愚,痴惑妄想缘。有无缘起法,是悉无有生,习气所迷转,从是三有现。】
【注释】
“一切都无生”:谓于世谛中,有邪、正之生法,理中,则一切都无生。连“无生”亦无生。
“亦无因缘灭”:所生之法既无生起,故实亦无能生之法灭去。
“于彼生灭中,而起因缘想”:但诸凡愚于彼妄现之生灭相中,见实有生灭,因而起因缘为实有之妄想。
“非遮灭复生,相续因缘起”:“遮”,遮止。“灭复生”,亦即灭与生;“复”,语助词。此谓,我非为了遮止有实灭及有实生之见,方才破此邪正因缘相续所起之法。
“唯为断凡愚,痴惑妄想缘”:只是为了断凡愚痴迷惑,而于自心中妄想分别之种种攀援而已。亦即:非为止外见,但为了自心!以一切妄惑本从自心而起。
“有无缘起法,是悉无有生”:“有无”,指邪执之生法。“缘起法”,指正计之生法。谓,一切邪执之有、无,与正计之四缘所起之法,这些实都无有生。
“习气所迷转,从是三有现”:既然是无生,怎么有三有呢?这是由于凡夫为无始妄想习气之所迷、所转,故有三有之妄相显现。
【义贯】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世谛中有邪正之生法,而理中,“一切”实“都无”有“生”。所生之法既无生起,故实“亦无”能生之种种“因缘灭”去。然诸凡愚“于彼”妄现之“生灭”相“中”,颠倒见实有生灭,“而起”种种“因缘”为实有之妄“想”。我“非”为“遮”止计有实“灭,复”有实“生”之见,方破此“相续”相属之种种“因缘”所“起”之法;“唯”是“为”了“断凡愚”由于愚“痴”迷“惑”所生之一切“妄想”攀“缘”而已:一切邪执之“有、无”与正计之四“缘”(或六因二缘)所“起”之“法,是”等诸法“悉”实“无有生”;然而凡夫为无始来之妄想“习气所迷”、所“转从是”于一切无生中,而有“三有”之妄相显“现”。
【真实无生缘,亦复无有灭;观一切有为,犹如虚空华。摄受及所摄,
舍离惑乱见;非已生当生,亦复无因缘。一切无所有,斯皆是言说。】
【注释】
“真实无生缘,亦复无有灭”:“真实”,真如实理。谓真如实理中,本无能生之缘,亦无有灭去之缘。
“犹如虚空华”:如虚空之华,本无所有,唯翳眼所见。
“摄受及所摄,舍离惑乱见”:“摄受”,能摄受,即能取,亦即能取之心。“所摄”,即所摄受,所取,亦即所取之境。此谓,若了能取之心及所取之境,本自无所有,即得舍离一切迷惑痴乱之妄见。
“非已生当生”:“已生”,指过去、现在已生。“当生”,指未来当生。这两句,就代表三际。此谓,一切法非过去已生、现在方生,或未来当生,于三际中求之,生相、生因皆了不可得,亦无有能生他法之因缘。
“斯皆是言说”:谓生灭因缘及渐生、顿生等皆只是假名、言说戏论。
【义贯】
“真”如“实”理中,本“无”能“生”之“缘,亦复无有灭”去之缘;以正智“观一切有为”法,皆“犹如虚空华”,本无所有,唯翳眼所见。若了能“摄受”之心“及所摄”受之境,本皆无所有,即得“舍离”一切迷“惑”痴“乱”之妄“见”。一切法“非”过去“已生”,现在方生,或未来“当生”,于三际中求之,生相与生因皆了不可得,“亦复无”有能生他法之“因缘”可得,“一切”悉“无所有”,了无一法可得,所谓生灭因缘、渐生、顿生等,“斯皆”只“是”假名、“言说”戏论,毫无实义。
【诠论】
本偈总颂一切因缘无生之深旨。最初,佛之所以说因缘生法的原因,是因为凡外妄执无因为能生起一切诸法,起有无之妄见,所以佛说正因缘生法以破其无因之恶见。大慧菩萨恐怕法众犹不了解缘生之义,所以特再问因缘之相。佛于是答六因二缘,生起诸法,并再斥邪计之缘生,最后归于令正观诸法缘生无性,连正因缘所生亦无性,而顿证无生。至此,无生之理既彰,真实之义已显,则生灭因缘,总如幻梦。所以佛在此特地显示真实本无生灭,不假因缘,因为一切生灭因缘,都是言说假名,毫无实义。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复白佛言:世尊,惟愿为说言说妄想相心经。世尊,我及余菩萨摩诃萨,若善知言说妄想相心经,则能通达言说、所说二种义,疾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以言说、所说二种趣,净一切众生。】
【注释】
“言说妄想相心经”:“心”,心要、心地。“经”,契经、法门。因佛在前面偈中,最后说:“斯皆是言说”,所以大慧菩萨有此一问。
“通达言说、所说二种义”:“言说”,能言说。“所说”,所言说。“二种义”,二种法之义。
“净一切众生”:净除一切众生之妄想。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复白佛言:世尊,惟愿为”我等宣“说言说妄想相”之“心”地法门(“经”)。“世尊,我及”其“余”诸“菩萨摩诃萨,若”能“善”了“知言说妄想相”之“心”要法门(“经”),“则能通达”能“言说”及“所”言“说二种”法之真“义”,而知能铨所诠皆起于妄想,便能“疾”速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以此自利,并可“以”能“言说、所”言“说二种”真实义“趣”而“净”除“一切众生”之妄想,以利他。
【诠论】
前面佛在偈中说:“斯皆是言说”。大慧菩萨已领会言说无实,乃是妄想所现之相。然而言语所说者,能显第一义心,为何称为妄想呢?所以请问妄想相心经。之所以称为“心经”的原因,是因为妄想与言说,俱不离心,所以称为“心经”——心地法门。
【佛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之,当为汝说。
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
佛告大慧:有四种言说妄想相,谓相言说、梦言说、过妄想计著言说、无始妄想言说。相言说者,从自妄想色相计著生。梦言说者,先所经境界,随忆念生,从觉已,境界无性生。过妄想计著言说者,先怨所作业,随忆念生。无始妄想言说者,无始虚伪计著过自种习气生。是名四种言说妄想相。】
【注释】
“从自妄想色相计著生”:从自心中妄想,而对色相起自共相之计者,因而生起此种言说(相言说)。
“先所经境界,随忆念生”:先前所经历之种种境界,随自心之忆念,而于梦中生起此等境界。
“从觉已,境界无性生”:从梦中醒觉后,梦中种种不实境界,虽了无自性,然亦得忆念彼等梦中境界,而生此种言说(梦言说)。
“过妄想计著言说”:“过”,过恶、过咎。指他人对我所作之过恶。
“先怨所作业,随忆念生”:“先”,先前。“怨”,冤家仇人。谓由于忆念先前之冤家雠(雠chóu。①校对文字:校~。~定(校对并加以考证)。②同“仇”。③同等:“史高与金安上……皆~有功”。④售,给价。⑤应对:~问(辩驳问难)。⑥古同“酬”,酬酢。)人,所作恼害于我之业,随其心之忆念分别彼等事,而生此种言说(过妄想计著言说)。
“无始虚伪计著过自种习气生”:“过”,过谬。“自种”,自起言说戏论之种子。此谓,此为从无始世来,第八识中所含藏的虚伪计著、过缪的自起言说戏论之种子,熏成习气,而生现行。
【义贯】
“佛告大慧:谛听谛听,善思念之”,我“当为汝说。大慧白佛言:善哉世尊,唯然受教。佛告大慧:有四种言说妄想相”,所“谓”一、“相言说”,二、“梦言说”,三、“过”咎“妄想计著言说”,四、“无始妄想言说”。第一、所谓“相言说者”,为“从自”心中“妄想”而对一切“色相”起共自相之“计著”,因而“生”起此种言说,是名为相言说。第二、“梦言说者”,为“先”前“所经”历之种种“境界,随”自心之“忆念”,而于梦中“生”起此等境界,随后“从”梦中醒“觉已”,犹执著梦中所见种种“境界”,不知其不实如幻,了“无”自体“性”,以不了此,因而“生”此种言说,是名为梦言说。第三,所谓“过妄想计著言说者”,为由忆念“先”前之“怨”家雠人“所作”恼害于我之“业,随”其心之“忆念”分别、而“生”此种言说,是为过妄想计著言说。第四,“无始妄想言说者”,为从“无始”世来,第八识中所含藏的“虚伪计著、过”缪的“自”起言说戏论之无明“种”子,熏成言说戏论“习气”,而“生”现行。故起种种言说。“是名四种言说妄想相”。
【诠论】
简言之,“相言说”是计著色相而起的言说;众生总是见相、著相,即起言说。光这相言说,即包括了无法中的相、名、妄想三种:外见诸相,内起妄想,而起诸名、言,所以“相言说”即是一切言说的总称。
“梦言说”是计著梦中事而起的言说;“过妄想计著言说”是计著他人对我的怨害而起的言说。这三种是末,最后一种,无始妄想言说,则是根本,本末相依,都叫做“言说妄想相”。若离妄想,即无言说;无言说处,即第一义心;第一义心者,言语道断,心行处灭。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复以此义劝请世尊:惟愿更说言说妄想所现境界。世尊,何处、何故、云何、何因、众生妄想言说生?】
【注释】
“所现境界”:所起现行境界之相。
“何处、何故、云何、何因”:从何处、为何缘故、云何、及由何因缘。
【义贯】
“尔时大慧菩萨摩诃萨,复以此”等妄想言说之“义,劝请”于“世尊:惟愿”世尊“更”为我阐“说言说妄想所”起“现”行“境界”之相:“世尊”,究竟从“何处”、为“何”缘“故”、“云何”、及由“何因”,而令“众生”有“妄想言说”产“生”?
【佛告大慧:头、胸、喉、鼻、唇、舌、齗(龈)、齿,和合出音声。】
【注释】
“齗”:牙根肉,同“龈”。
【义贯】
佛告大慧:依“头、胸、喉、鼻、唇、舌、齗、齿”等处为缘,与风息“和合”而“出音声”。
【大慧白佛言:世尊,言说、妄想,为异为不异?
佛告大慧:言说、妄想,非异非不异。所以者何?谓彼因生相故。
大慧,若言说妄想异者,妄想不应是因;若不异者,语不显义,而有显示,是故非异非不异。】
【注释】
“言说、妄想,为异为不异”:言说与妄想二者,是相异,还是不相异。“不异”,即是同。
“谓彼因生相故”:“彼”指妄想。“相”,指音声相。谓以彼妄想为因,而生音声相之果。
“若言说、妄想异者,妄想不应是因”:若言说与妄想定是异者,则妄想不应是言说之因。因为因与果必是同类,若不同类,而决定不同,必定不能成为因果之间的关系。如稻种可出稻,麻可出油;但橘种决不能出稻,沙决不能出油,以因与果定然互异故。是故妄想与言说既然成为因果关系,则二者并非决定相异。(因此可说,言说性即妄想性,以言说从妄想中来。)
“若不异者,语不显义”:若言说与妄想定是不异,那么言说与妄想即应同成一个,如是则言语不能显示(表达)心中之意:因为既都是妄想,妄想只是无明,言说既是无明,无明怎样显示或表达任何有意义之事?更何况能显示或表达义理?
“而有显示,是故非异非不异”:而言语实有能诠显、表示心意及义理之作用,是故不可说言语与妄想是一而不异。是故,言语与妄想非一、非异。“不异”,即是一,也就是同。
【义贯】
“大慧白佛言:世尊,言说”与“妄想”二者,“为”相“异”,抑“为不异?佛告大慧:言说”与“妄想”二者,“非异”亦“非不异。所以者何?谓”以“彼”妄想为“因”,而得“生”言语音声“相”之果“故。大慧,若言说”与“妄想”定是“异者”,则“妄想不应是”言说之生“因”,(以因与果应是自类,不应定然互异)所以言说与妄想不是异(非异);“若”言说与妄想为“不异者”,则二者成为同一,如是,则言“语不”能诠“显义”理或心意。(以二者若同,则言语便成妄想,妄想怎能诠显义理呢?)然“而”言语实“有”能诠“显”表“示”义理及心意之作用,因此言语与妄想实非一(非不异)。“是故”,言说与妄想“非异非不异”(非一非异)。
【大慧复白佛言:世尊,为言说即是第一义?为所说者是第一义?
佛告大慧:非言说是第一义,亦非所说是第一义。所以者何?谓第一义圣乐,言说所入是第一义,非言说是第一义。第一义者,圣智自觉所得,非言说妄想觉境界。是故言说妄想,不显示第一义。言说者,生灭、动摇、展转因缘起;若展转因缘起者,彼不显示第一义。大慧,自他相无性故,言说相不显示第一义。
复次大慧,随入自心现量故,种种相、外性非性,言说妄想不显示第一义。是故大慧,当离言说诸妄想相。】
【注释】
“为言说即是第一义”:是否如来文字言说之教,即是第一义?这是表“能诠之言”是否是第一义。
“为所说者是第一义”:或是其所说、所诠之理是第一义?这是表“所诠之理”是否为第一义。
“谓第一义圣乐”:谓第一义者乃是圣者自证所乐之境界。
“言说所入是第一义,非言说是第一义”:是故,依圣教言说去修证,所契入之境界,方是第一义,并非言说本身即是第一义。
“非言说妄想觉境界”:“觉”,觉观。心的粗相叫“觉”,细相叫“观”。谓第一义不是言说妄想觉观之境界。
“言说者,生灭、动摇、展转因缘起”:所谓言说,是由有生灭、会动摇,几经展转变化的众因与众缘和合而生起。所谓“生灭”者,如音声、风息之相,乃至能生此风相的妄想,都是念念生灭。“动摇”者,指音声、风相与头、胸、喉、唇、舌等诸处,皆因要出声而不住地动摇。“展转”,音声、风息自下而上,几经展转变化,故称展转。
“若展转因缘起者,彼不显第一义”:若由展转变化之众因缘和合而生者,彼法则不能显示第一义。因为若是展转因缘而生,则是无常法,而第一义非无常法:第一义不生不灭,湛然常寂,不动不摇,不属因缘和合而起,岂是由生灭、动摇因缘而起的言说之相所能显示的呢?这是第一个原因。
“自他相无性故,言说相不显示第一义”:于第一义谛中,自相、他相皆无自性;因为第一义超然绝待,无自无他,人我相泯,法界一体。而言说相则有自他、问答、对待等之相,因此不能显示泯绝自他相之第一义。这是第二个原因。
“随入自心现量故,种种相、外性非性,言说妄想不显示第一义”:谓第一义者,乃为圣者随顺法性而契入自心现量,故如实证知种种外相皆悉虚妄,一切外性皆无实自性。而言说者则是取着自心及内外诸法,故言说不能显示第一义。这是第三个原因。
【义贯】
“大慧复白佛言:世尊,为”文字“言说”之教“即是第一义?”或“为”其“所”诠“说”之理“者是第一义?”
“佛告大慧:非”能诠之“言说”本身即“是第一义,亦非”其“所”诠“说”之理“是第一义。所以者何?谓第一义”者,乃是“圣”者自证、所“乐”之境界。是故,依圣者之“言说”而修证,“所”契“入”之境界,方“是第一义”,并“并非说”本身即“是第一义”。简言之,“第一义者”,乃为“圣智”内“自”证“觉”悟“所得”之境界,而“非言说妄想觉”观所能及之“境界。是故言妄想不”能“显示第一义”。其原因有三,第一,因为文字“言说者”,系由有“生灭”、会“动摇”来去、几经“展转”变化之众“因、缘”和合而生“起。若”是由“展转”变化之众“因缘”和合而生“起者”,则是无常法,而第一义非无常法,(以第一义不生不灭,湛然常寂,不动不摇,不来不去,不属因缘和合而起,岂是由生灭、动摇因缘而起的言说之相,所能显示的呢?)是故,“彼”言说法“不”能“显示第一义”。第二,“大慧”,因第一义超然绝待,无自无他,人我相泯,法界一体,故“自”相、“他相”皆“无”实自“性”可得“故”,而言说问答有自他、对待之相,是故“言说相不”能“显示”泯绝自他对待之“第一义。复次”,第三,“大慧”,第一义者系为圣者“随”顺法性而契“入”一切法皆为“自心现量”之甚深理智,“故”如实证知“种种”外“相”悉皆虚妄不实,一切“外性”皆“非”有实自“性”,但自心现,故离一切相,岂是彼取著自心内外一切诸法之妄想言说相所能显示的呢?是故“言说妄想不”能“显示”此离相之“第一义。是故大慧”,应“当”善“离言说”所起这“诸妄想相”。
【尔时世尊欲重宣此义,而说偈言:
诸性无自性,亦复无言说;甚深空空义,愚夫不能了。
一切性自性,言说法如影;自觉圣智子,实际我所说。】
【注释】
“诸性无自性,亦复无言说”:诸法之性本无有自性。既无自性,故亦无有言说可说,故诸法为离言说相;若有言说,但是众生自心妄想,非诸法之自性。是故法性本绝言思既绝言思,即是第一义空。
“甚深空空义,愚夫不能了”:“空空”即“能空”固然空,“所空”亦是空。上面一个“空”字即指“能空”本空之“空”;下面一个“空”字则指“所空”亦空之“空”,故成双空。能空、所空皆空,即是第一义圣智大空;第一义大空之境,泯绝一切相,更无言思可得。此二句谓:如是言思俱绝之甚深第一义空空之义,唯自觉圣智所得之妙,愚痴凡夫则不能了知。以不能了知言空空之义,故妄起言说。
“一切自性,言说法如影”:然一切法性自性,以及妄想所生之言说法,皆不实如影、如响,了不可得。
更新于:7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