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生之最后2. 改过实验谈 3. 律学要略 4. 青年佛徒应注意的四项 5. 南闽十年之梦影 6. 最后之□□ 7. 佛法十疑略释8. 佛法宗派大概 9.&n..
弘一大师
律学要略 泉州承天寺讲演我出家以来,在江浙一带,并不敢随便讲经或讲律,更不敢赴什么传戒的道场。其缘故是:因个人感觉着学力不足。三年来,在闽南虽曾讲过些东西,自心总觉非常惭愧的。
这次本寺诸位长老,再三地唤我来参加戒期胜会,情不可却,故今天来与诸位谈谈,但因时间匆促,未能预备,参考书又缺少,兼以个人精神衰弱,拟在此共讲三天。
一:
今天先专力求援比丘戒者讲些律宗历史,他人旁听虽不能解,亦是种植善根之事。
为比丘者,应先了知戒律传入此土之因缘,及此土古今律宗盛衰之大概。
由东汉至曹魏之初,僧人无归戒之举,唯剃发而已。魏嘉平年中,天竺僧人法时到中土,乃立羯磨受法,是为戒律之始。当是时,可算是真实传授比丘戒的开始。渐渐达至繁荣时期。
大部之广律,最初传来的是《十诵律》。翻译斯部律者,系姚秦时的鸠摩罗什法师。庐山净宗初祖远公法师亦竭力劝请赞扬。六朝时此律最盛于南方。
其次翻译的是《四分律》,时期和《十诵律》相去不远,但迟至隋朝乃有人弘扬提倡,至唐初乃大盛。
第三部是《僧祗律》,东晋时翻译的,六朝时北方稍有弘扬者。
刘宋时继《僧祗律》后有《五分律》,翻译斯律之人,即是译六十卷《华严经》者。文精而简,道宣律师甚赞,可部律论甚多,不逞枚举。,、关于《有部律》,我个人起初见之甚喜,研究多年。以后因朋友劝告,即改习《南山律》。其原因是,《南山律》依《四分律》而成,又稍有变化,能适合我国僧众之根器。故现在我即专就、《四分律》之历史,大略说些。
唐代是《四分律》最盛时期,以前所弘扬的是《十诵律》,《四分律》少人弘扬。至唐初《四分律》学者乃盛,共有三大派:
(一)相部律依法砺律师为主;(二)南山律,以道宣律师为主;(三)东塔律依怀素律师为主。
法砺律师在道宣律师之前,道宣曾就学于他。怀素律师在道宣之后,亦曾亲近法砺、道宣二律师。斯律虽有三大派之分,最盛行于世的可算《南山律》了。南山律师著作浩如渊海,其中《行事钞》最负盛名。是时任何宗派之学者皆须研《行事钞》。自唐至宋,解者六十余家,唯灵芝元照律师最胜。元照律师尚有许多其他经律的注释。元照后,律学渐渐趋于消沉,罕有人发心弘扬。
南宋后,禅宗益盛,律宗更无人过问,所有唐宋诸家的律学撰述数千卷悉皆散失。迫至清初、椎存南山《随机羯磨》一卷。如是观之,大足令人兴叹不已。明末清初,有藕益、见月诸大师等欲重兴律宗,但最可憾者,是唐宋古书不得见。当时藕益大师著述有《毗尼事义集要》,初讲时人数已不多,以后更少,结果成绩颓然。见月律师弘律颇有成绩,撰述甚多,有解《随机揭磨》者,毗尼作持,与南山颇有不同之处——因不得见南山著作故。此外尚有最负盛名的《传戒正范》一部。从明末至今,传戒之书,独此一部。传戒尚存之一线曙光惟赖此书。虽与南山之作未能尽合,然其功甚大,不可忽视!但近代受戒仪轨又依此稍有增减,亦不是见月律师《传戒正范》之本来面目了。
南宋至清七百余年,关于唐宋诸家律学撰述可谓无存。清光绪未年,乃自日本请还唐宋诸家律书之一部分。近十余年间,在天津已刊者数百卷。此外《续藏经》中所收尚未另刊者,犹有数百卷)今后倘有人发心专力研习弘扬,可以恢复唐代之古风。凡藕益、见月等所欲求见者,今悉俱在。我们生此时代,实比藕益、见月诸大师幸福多多!
但学律非是容易的事情。我虽然学律近二十年,仅可谓为学律之预备,窥见了少许之门径,再预备数年,乃可著手研究。以后至少须研究二十年,乃可稍有成绩。奈我现在老了,恐不能久住世问,很盼望你们能发心专学戒律,继我所未竟之志,则至善矣!
我们应知道,现在所流通之《传戒正范》非是完美之书,何况更随便增减。所以今后必须恢复古法乃可。此皆你们的责任,我甚希望大家共同勉励进行。
二:
今天续讲三皈、五戒乃至菩萨戒之要略。
三皈、五戒、八戒、沙弥沙弥尼戒、式叉摩那戒、比丘比丘尼戒。菩萨戒等,就普通说,菩萨戒为大乘,余皆小乘。但亦未必尽然,应依受者发心如何而定。我近来研究《南山律》,内中有云:“无论受何戒法,皆要先发大乘心。”由此看来,那有一种戒法专名为小乘的呢?再就受戒方法论,如三皈、五戒、沙弥沙弥尼戒,皆用三皈依受;至于比丘比丘尼戒、菩萨戒,则须依羯磨文受;又如式叉摩那,则是作羯磨与学戒法,不是另外得戒与上不同。再依在家出家分之,就普通说。在家如三皈、五戒、八戒等,出家如沙弥、比丘等。实而言之,三皈、五戒、八戒,皆通在家出家。诸位听着这话,或当怀疑,今我以例证之。如明代灵峰藕益大师,他初亦受比丘戒,后但退作三皈人。如是言之,只有三皈,亦可算出家人。
又若单五戒,亦可算出家人。因剃发以后,必先受五戒,后再受沙弥戒。未受沙弥戒前,只是五戒之出家人。故五戒通于在家出家,有在家优婆塞出家优婆塞之别。例如明代藕益大师之大弟子成时、性旦二师,皆自称为出家优婆塞。成时大师为编辑《净土十要》及《灵峰宗论》者,性旦大师为记录《弥陀要解》者,皆是明末的高僧。
八戒何为亦通在家出家?《药师经》中说:比丘亦可受八戒。比丘再受八戒,为欲增上功德故。这样看起来,八戒亦能于僧俗。
以上略判竟。以下一一分别说之。
三皈:不属于戒,仅名三皈。三皈者一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未受以前,必须了解三皈道理,并非糊里糊涂地盲从瞎说。如这样子皆不得三皈。
所谓三宝,有四种之别:
(一)理体三宝;(二)化相三宝;(三)住持三宝:(囚)一体三宝。尽讲起来很深奥复杂、现在且专就住持三宝来说。三宝意义是什么?佛、法。僧。
所谓佛——即形像。如释迎佛像、药师佛像、弥陀佛像等。
法——即佛所说之经,如《法华经》、《楞严经》等。皆佛金口所流露出来之法。
僧——即出家剃发受戒有威仪之人。
以上所说佛、法、僧道理,可谓最浅近。诸位谅皆能明了吧。
皈依——即回转的意义。因前背舍三宝,而今转向三宝。故谓之皈依。但无论出家在家之人,若受三皈依时,最重要点有二:第一·要注意皈依三宝是何意义?第二当受三皈依时师父所说应当十分明白。或师父所讲的话全是文言不能了解,如是决不能得三皈;隔离太远听不明白,亦不得三皈、又正授之时,即是“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三说。此最要紧,应十分注意!以后之“皈依佛竟、皈依法竟、皈依僧竟”,是名三结,无关紧要。所以诸位发心受戒,应先了知“三皈”意义。又当正授时,要在先“皈依佛”等三语注意,乃可得三皈。
且就杀生而论。未受戒者,犯之本应有罪;若已受不杀戒者犯之,则罪更加重一倍。可怕不可怕呢?!你们试想一想,如果不能受待,勉强敷衍,实是自寻烦恼。据我思之,五戒中最容易持的是不邪淫、不饮酒,诸位可先受这两条最为稳当。至于杀与妄语,有大小之分,大者虽不易犯,小者实为难持。又五戒中最为难持的莫如盗戒,非于盗戒戒相研究十分明了之后,万不可率尔而受。所以我盼望诸位,对于盗戒一条,缓缓再说。至要!至要!但以现在传戒情形看起来,在这许多人众集合场中,实际上是不能如上一一别受。我想现在受五戒时,不妨合众总受五戒,俟受戒后,再自己斟酌取舍,亦未为不可。于自己所不能奉持的数条,可以在行礼师前或俗人前舍去,这样办法实在十分妥当,在授者减麻烦,诸位亦可免除烦恼。
另外还有一句要紧的话。倘有人怀疑于此大众混杂扰乱之时,心中不能专一注想,或恐犹未得戒者,不妨请性愿老法师或其他善知识,再为重授一次。他们当即慈悲允许。诸位:你们万不可轻视三皈五戒!
我有句老实话对诸位说:菩萨戒不是容易得的,沙弥戒及比丘戒是不能得的。无论出家或在家人所希望者,唯有三皈五戒。我们倘能得三皈五戒,那就是很好的了。因受持五戒,来生定可为人。既能持五戒,再说念阿弥陀佛名号求生西方,临终时,定能往生西方极乐世界,岂不甚好。
就我自己而论,对于菩萨戒是有名无实。沙弥戒及比丘戒决定未得。即以五戒而言,亦不敢说完全,止可谓为出家多分优婆塞而已——这是实话。所以我盼望诸位要注意三皈五戒。
当受五戒应知:于前说三皈正得戒体最宜注意;后说五戒戒相为附属之文,不是在此时得戒。又须请师先为说明五戒之广狭:例如饮酒一戒,不唯不饮泉州酒店之酒,凡尽法界虚空界之戒缘境酒,皆不可饮。杀、盗、淫、妄,亦复如是。所以受戒功德普遍法界,实非人力所能思议。
宝华山见月律师所编《三皈五戒正范》,所有开示,多用骈体文。闻者万不能了解,等于虚文而已,最好请师译成白话。此外我更附带言之。近有为人授五戒者,于不饮酒后,不吸烟一句。但这不吸烟可不必加入,应另外劝告,不应加入五戒文中。
三:
以上说五戒毕,以下讲八戒。
八戒:具云勺“八关斋戒”。“关”者——禁闭非逸,关闭所有一切非善事。“斋”——是清的意思,绝诸一切杂想事。八关斋戒本有九条,因其中第六条包含两条,故合计为八条。前五与五戒同,后三条是另加的。后加三者即:第六,华香璎珞香油涂身。这是印度美丽装饰之风俗,我国只有花香并无璎珞等。但所谓香,如我国香粉、香水、香牙粉、香牙膏及香皂等,皆不可用。
第七,高胜床上坐,作倡伎乐故往观听。这就是两条合为一条的。观略为分析:“高”——是依佛制度坐卧之床脚,最高不能超过一尺六寸;“胜”——是指金银牙角等之装饰,此皆不可。但在他处不得已的时候,暂坐可开。佛制是专为自制的,须结正罪;如别人己作成功的,不是自制的,罪稍轻。作倡伎乐故往观听——音乐、影戏等皆属此条。所谓故往观听之“故”字,要注意,于无意中偶然听到或看见的不犯。以上“高胜床上坐,作倡伎乐故往观听”共合为一条,受“八关斋戒”的人皆不可为。
第八,非时食。佛制受八关斋戒后,自黎明至正午可食,非时食一即平常所说的“过午不食。”正午后,不单是饭等不可食,如牛奶水果等均不可用。如病重者,于不得已中,可在大家看不到的地方开食粥等。
受“八关斋戒”,普通于六斋日受。六斋日者,即初八。十四、十五、廿二,及月底最后二日。倘能发心日日受,那是最好不过了。受时要在每天晨起时,期限以一日一夜天亮时至夜,夜至明早。受“八关斋戒”后,过午不食一条,应从今天正午后至明日黎明时,皆不可食。
又八戒与菩萨戒比较别的戒有区别,因为八戒与菩萨戒是顿立之戒(但上说的菩萨戒,是局就《梵网》、《璎珞》等而说的;若依瑜伽戒本,则属于渐次之戒)。这是什么缘故呢?未受五戒、沙弥戒、比丘戒,皆可即受菩萨戒或八戒,故曰顿立。若渐次之戒,必依次第。如先五戒,次沙弥戒,次比丘戒,层层上去的。
以上所说“八关斋戒”,外江居士受的非常之多。我想闽南一带将来亦应当提倡提倡。若嫌每月六日大多,可减至一日或两日,亦无不可。因仅受一日,即有极大功德,何况六日全受呢!
沙弥戒:沙弥戒诸位已知道了吧?此乃正戒共十条。其中九条同八戒,另加手不捉钱宝一条,合而为十。但手不捉钱宝一条,平常人不明白,听了皆怕。不知此不捉钱宝是易持之戒。律中有方便办法叫做“说净”,经过说净的仪式后,亦可照常自己捉持。最为繁难者,是正戒十条外,于比丘戒亦应学习,犯者结罪。我初出家时不晓得,后来学律才知道。这样看起来持沙弥尼戒亦是不容易的一回事。
沙弥尼戒:即女众法戒,与沙弥同。
式叉摩那戒:梵语“式叉摩那”,此云“学法女”。外江各丛林皆谓在家贞女为“式叉摩那”,这是错误的。闽南这边那年开元寺传戒时,对于贞女不称“式叉摩那”,只用贞女之名——这是很通。平常人多不解何者为式叉摩那,我现在略为解释一一下。
那一种人可以受式叉摩那戒呢?
要已受沙弥尼戒的人,于十八岁时受式叉摩那法,学习二年,然后再受比丘尼戒。因为佛制二十岁乃可受戒。于十八岁时,再学二年,正当二十岁。于二年学习时,僧作羯磨与学戒法。二年学毕,乃可受比丘尼戒。但式叉摩那要学三法:
一学根本法——即四重戒。
二学六法——染心相触;盗减五钱、断畜命;小妄语;非时食;饮酒。
三学行法——大尼诸戒及威仪。
此仅是受学戒法,非另外得戒,故与他戒不同。以下讲比丘戒。
比丘戒——因时间很短,现在不能详细说明。唯有几句要紧话先略说之。
我们生此未法时代,沙弥戒与比丘戒皆是不可得的,原因甚多甚多,今且举出一种来说。就是没有能授沙弥戒比丘戒的人,若受沙弥戒,须二比丘授。比丘戒至少要五比丘授。倘若找不到比丘的话,不单比丘戒受不成,沙弥戒亦受不成。我有一句很伤心的话要对诸位讲:从南宋迄今六七百年来,或可谓僧种断绝了!
以平常人眼光看起来,以为中国僧众很多,大有达至几百万之概。据实而论,这几百万中要找出一个真比丘,怕也是不容易的事,如此怎样能受沙弥比丘戒呢?
既没有能授戒的人,如何会得戒呢?
我想诸位听到这话,心中一定十分扫兴。或以为既不得戒,我们白吃辛苦,不如早些回去好,何必在此辛辛苦苦,做这种极无意味的事情呢?但如此怀疑是大不对的。
我劝诸位应好好地镇静地在此受沙弥戒比丘戒才是,虽不得戒,亦能种植善根,兼学种种威仪,岂不是好?又若想将来学律,必先挂名受沙弥比丘戒;否则以白衣学律必受他人讥评。所以你们在这儿发心受沙弥比丘戒,是很好的!
四:
这次本寺诸位长老,唤我来讲“律学大意”,我感到有种种困难之点。这是什么缘故?比方我在这儿,不依据佛所说的道理讲,一味地随顺他人,顾惜情面敷衍了事,岂不是我害了你们吗?若依实在的话与你们讲,又恐怕因此引起你们的怀疑,所以我觉着十分困难。因此不得已,对于诸位分作两种说法:
(一)老实不客气地必须要说明受戒真相。恐怕诸位出戒堂后,妄自称为沙弥或比丘,致招重罪,那是不得了的事情。我有种比方:譬如泉州这地方有司令官等,不识相的老百姓亦自称“我是司令官”,如司令官等听到,定遭不良结果,说不定有枪毙之危险。未得沙弥比丘戒者,妄自称为沙弥或比丘,必定遭恶报,亦就是这个道理,我为着良心的驱使,所以要对诸位说老实话。
(二)以现在人情习惯看起来,我总劝诸位受戒挂个空名,受后俾可学律。不然定招他人诽谤之虞。这样的话诸位定必明了吧!
更进一层说、诸位中若有人真欲绍隆僧种,必须求得沙弥比丘戒者,亦有一种特别的方法:即是如藕益大师礼《占察忏仪》求得清净轮相,即可得沙弥比丘戒。除此以外,无有办法。故藕益大师云:“未世欲得净戒,舍此《占察》轮相之法,更无别途。”因为得清净轮相之后,即可自誓愿受菩萨戒,而沙弥比丘戒皆包括在内,以后即可称为菩萨比丘。礼《占察忏》得清净轮相,虽是极不容易的事。倘诸位中有真发大心者,亦可奋力进行。这是我最希望你们的。
以下说比丘尼戒:
比丘尼戒:现在不能详说。依据佛制,比丘尼戒要重复受两次:先依尼僧授本法,后请大僧正受。但正得戒时,是在大僧止授时。此法南宋以后己不能实行了。
最后说菩萨戒:
菩萨戒:为着时间关系亦不能详说。现在略举三事:
(一)要有菩萨种性,又能发菩提心,然后可受菩萨戒。
什么是种性呢?就简单来说,就是多生以来所成就的资格。所以当受戒时戒师问:“汝是菩萨否?”应答曰:“我是菩萨。”这就是菩萨种性,戒师又问:“既是菩萨,已发菩提心否?”应答曰:“已发菩提心。”这就是发菩提心,如这样子才能受菩萨戒。
(二)平常人受菩萨戒者皆是全受。但依《璎珞本业经》,可以随身分受,或一或多,与前说的受五戒法相同。
(三)犯相重轻,依旧疏新疏有种种差别,应随个人力量而行。现以例说。如妄语戒:旧疏说大妄语乃犯波罗夷罪;新疏说小妄语即犯波罗夷罪。至于起杀、盗、淫、妄之心即犯波罗夷,乃是为地上菩萨所制,我等凡夫是做不到的。
所谓菩萨戒虽不易得,但如有真诚之心亦非难事,且可自誓受。不比沙弥比丘戒,必须要请他人授。因为菩萨戒、五戒、八戒,皆可自誓受,所以我们颇有得菩萨戒之希望。
五:
今天《律学要略》讲完,我想在其中有不妥当处或错误处,还请诸位原谅。
最后我尚有几句话:诸位在此受戒很好。在近代说,如外江最有名望的地方,虽有传戒,实不及此地完备。这是这里办事很有热心,很有精神,很有秩序,诚使我佩服使我赞美。就以讲律来说,此地戒期中讲《沙弥律》、《比丘戒本》、《梵网经》、他方是难有的!
几年前,泉州大开元寺于戒期中提倡讲律,大家皆说是破天荒的举动。本寺此次传戒之美备,实与数年前大开元寺相同。并有露天演讲,使外人亦有种植善根之机缘,诚办事周到之处。
本年天灾频仍,泉州亦不在例外。在人心惨痛境遇萧条的状况中,本寺居然以极大规模很圆满地开戒,这无非是诸位长老及大护法的道德感化所及。我这次到此地,心实无限欢喜——此是实话,并非捧场。此次能碰着这大机缘,与诸位相聚,甚慰衷怀。最后还要与诸位“恭喜!”——
*本文系弘一大师一九三五年十二月在泉州承天寺律仪会所做讲演,由万泉记录。
*律学:即专门研究佛教对出家之僧尼所制定的各种戒律的学问。
*本寺诸位长老:指泉州承天寺之性愿、转法等上人。
*戒期胜会:即律仪法会。
*羯磨:由梵文音译而成的词汇,“业”之意,专指寺院按照戒律处理僧侣事务的各种活动。
*《十诵律》后秦弗若多罗、鸠摩罗什等所译,叙述一切有部根本戒律的佛学著作,因将戒律分为十条(“十诵”)而得名。
*《四分律》:内容详见《常随佛学》文下注。
*《僧祗律》即《摩河僧祗律》,佛教戒律著作,内容分为比丘戒法、比丘尼戒法两大部分,东晋佛陀跋陀罗与法显将其译成汉语。
*《五分律》:又称、《弥沙塞五分律》,南朝宋佛陀什与竺道生等所译之佛教戒律书,原为印度弥沙塞部所传的戒律,因共分五部分而得名,共包括二百五十一条比丘戒、三百七十条比丘尼戒。
*译六十卷本《华严经》者:即东晋佛陀跋陀罗。
*道宣律师:唐代高僧,江苏丹徒人,俗姓钱,南山律宗的的创始人,因久居终南山丰德寺而得名“南山律师”。著有《四分律删繁补缺行事钞》等南山三大部,一生共有著述二百二十余卷。公元八百六十九年,唐懿宗追谥其为澄照律师。
*《有部律》即“说一切有部”之戒律,以《俱会论》为其经典著作,其宗旨“说一切有”包括两大方面:法一切有;时一切有。
*《南山律》:其全称为“南山律宗”,系由唐代道宣律师所创立的佛教派别。其特点为,把佛教分为“化教”与“教”,以“戒定慧”三学中的“戒”为教,以“定慧”为化教;又把“戒”分为“止持”、“作持”二门,规定了比丘之二百五十戒,比丘尼之三百八十四戒。
*《相部律》:全称为“相部律宗”,系中国佛教律宗之一派。隋唐之际由法砺创立,因传法中心在相州而得名。其教义内容为:因《四分律》是小乘律,故主张“戒”不兼“定慧”二学,而以止持(止恶)、作持(为善)为宗。
*东塔律:全称为“东塔律宗”,系中国佛教律宗之一派,由唐代的怀素创立,因住长安西太原寺东塔而得名,其经典著作为《四分律开宗记》,对道宣、法砺之律学观提出不同看法,主张“定慧”为戒学所摄,律应以戒学为宗。
*《行事钞》:即《四分律删繁补缺行事钞资持记》。
*禅宗:中国佛教的一大著名宗派。据传其创始人为菩提达摩。其教义要旨:心性本净,佛性本有,应该用禅定概括佛教的全部修习。
*《随机羯磨》:即《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系唐代道宣律师的律学名著之一。
*见月:明代著名僧人,弘一大师对其高度敬仰。
*《传戒正范》即《宝华传戒正范》,见月大师著,系论述出家人受戒传戒事宜的重要佛学著作,*《续藏经》即《大日本续藏经》,一九一二年由日本京都藏经书院前田惠云、中野达慧等主持编印成书,内容共分一千七百五十六部,将《大藏经》中未收之中国、印度、日本等国的佛学论述统统收入。一九二三年商务书局将其在我国影印出版。
*性愿老法师:名古志,号安般行人,曾历任厦门、漳州等诸多名寺住持,系中国佛教界一位深孚众望的长老。
*《三皈五戒正范》即《宝华传戒正范》。
*《沙弥律》:即七岁以上、二十岁以下之出家男于所应遵守之佛教戒律。
*《比丘成本》:即已受过具足戒之僧人所应遵守的戒律文本。
*《梵网经》:即《菩萨戒本》,佛教戒律著作,属大乘律,内容包括十重戒四十八轻戒,由后秦鸠摩罗什译成中文。